让诗歌的语言更具魅力
文\汪永生
马拉美曾经说,诗歌语言是“与日常生活中的消息性语言截然不同的生成性语言。”诗歌语言是对既存语言和日常语言(包括口语)惰性惯性的偏离和突破。只有在如此偏离和突破的临界状态,才可能歧义、多义、新意、诗意丛生。
语言既有创生性(宇宙万物由人来指认,给以命名,万物随语言的创生而获得意义),又有规约性(语言是社会的产物,经过社会群体认同后,就成为一种规范、约定)。自然语言以规约性为主导,诗歌语言以创生性为主导。 朱光潜说“诗是一种惊奇”。从某种意义上说,诗人写诗就是要颠覆语言成规,恢复语言的生命力和新鲜感。诗歌语言对于日常生活的“自然语言”是悖谬的。没有语言的创造就没有诗。 诗歌的语言功能常使语言的指示义与所指涉的事物发生断裂,造成“语义游离”。但它又不能完全失范,必得遵循自然语言的规律才具有可解读性,是反常合道,是“佯谬”(假错,有意识地错,反常合道的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