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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性文化大观之妓女文学

时间:2017-03-07 16:50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点击:
中国古代性文化大观之妓女文学 对比中西文学中以妓女为主角的经典作品,我们会发现,在大多数作品里,妓女都是同情的对象。在一些作品中,身为妓女的的女主角甚至还是品格杰出的人类典范,比如《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和《罪与罚》中的索尼雅。不过,在西方19世


中国古代性文化大观之妓女文学


    对比中西文学中以妓女为主角的经典作品,我们会发现,在大多数作品里,妓女都是同情的对象。在一些作品中,身为妓女的的女主角甚至还是品格杰出的人类典范,比如《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和《罪与罚》中的索尼雅。不过,在西方19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对社会的尖锐批判,以及视嫖娼卖淫为道德犯罪的强烈意识。而在中国古典文学中,描写妓女的作品,其社会批判和道德意识都微乎其微。

  有学者注意到,“西方文学里的妓女,往往没有像中国文学里的那样香艳明朗,多彩多姿,也没能无休止地激起才子的佳人想象……与西方悲苦的妓女形象相比,中国的妓女形象更为浪漫传奇”(王影君,《中西文学妓女形象的文化分析比较》)。这里的“中国文学”主要指中国古典文学,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妓女大多也是悲苦形象。

  中国古典文学描写的妓女,大多是色艺双全,堪称佳人才女的“名妓”。当红名妓风光无限,男粉丝众多,受关注程度不亚于当今的女明星。比如,明朝小说家冯梦龙的《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王美娘,“吹弹歌舞,琴棋书画,件件皆精”。富豪公子慕其容貌,都备礼求见,还有“求诗求字的,日不离门”。实际上,美娘在妓院倍受摧残,十五岁就被迫接客,“捱三顶五,不得空闲”。可小说对此只是一笔提过,反而形容她“盛名之下,朝欢暮乐真个口厌肥甘,身嫌锦绣”,并称她在妓院里是“锦绣中养成,珍宝般供养”。美娘激起了卖油郎“癞虾蟆想着天鹅肉吃”式的非分之想。外貌颇佳的卖油郎所以视自己为“癞虾蟆”,只是因为他比较穷。这种描写,说明当时的社会“笑贫不笑娼”。美娘受到太守儿子欺凌之后,终于被卖油郎“怜香惜玉的真心”打动,拿出自己的积蓄赎身,和卖油郎结成夫妻,过上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另一个更幸运的妓女人物,是唐传奇《李娃传》中的妓女李娃,不仅嫁入豪门,日后还成为高官夫人。

  当然,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妓女人物也不乏下场悲惨的,可那主要是因为她们爱上了薄情郎。最著名的故事是霍小玉遭情人李益抛弃后痛哭而死,以及杜十娘被未婚夫李甲转卖后跳江自杀。“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今一十九岁,七年之内,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王孙。”十三岁就开始遭受男嫖客蹂躏的杜十娘,十九岁时攒够赎身的钱,又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李公子,终于可以从良嫁人,不想让孙公子的一席话给破坏了。孙公子说动李公子的论点有二:一是李父必不能容其子娶“不节之人”,可如果李“因妓而弃家,海内必以兄为浮浪不经之人”;二是“‘妇人水性无常。’况烟花之辈,少真多假”。这就是说,妓女不是正经人,也不可能有真情。杜十娘的故事,体现出妓女在社会上备受鄙视,以致被剥夺享有正常家庭生活的权利。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常被拿来和法国作家小仲马的小说《茶花女》比较。茶花女也是高级妓女,结交的也都是贵族王孙,同样和一名贵族子弟恋爱,并受到后者父亲反对,认为那有辱门第。不过,杜十娘是从小被卖入妓院,被迫做妓女;而茶花女是自愿选择做妓女。小说对妓女生活进行了剖析和谴责,并着重描写了爱情对茶花女的灵魂救赎。虽然她的死也让人怜悯,但更让人感叹的,是她最终达到的精神升华。茶花女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谋生的贫穷女孩,受到社会上拜金主义的影响,向往华丽衣着、马车、钻石等物质享受,因此在辛苦打工和出卖肉体之间选择了后者。后来,她也感受到极度空虚,且倍受鄙视,甚至后悔当初没去做女仆,但已习惯奢华淫荡的生活。阿芒的爱情唤醒了她,使她决心脱离可耻的生活。从追求真爱到追求崇高,她的精神不断升华。最后,茶花女为阿芒及其妹妹作出牺牲,“涤荡了她的罪孽而成就了她的圣洁,她的灵魂得到了救赎”(王桢,《真爱的救赎与人伦的皈依——<茶花女>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之比较研究》)。

  “灵魂救赎”是西方描写妓女的作品中常见的主题。托尔斯泰在小说《复活》中,也描写了妓女玛斯洛娃的灵魂觉醒和人性复活。玛斯洛娃遭贵族子弟聂赫留朵夫始乱终弃后,又受到其他有钱男人的性侵犯。她当妓女,是为了报复欺负她的男人。她自暴自弃,变得不知廉耻,还借酗酒来麻痹自己。后来,聂赫留朵夫的赎罪行为打动了她,政治犯的高尚情操感染了她,而西蒙松的爱使她恢复自尊。她重新对善良和爱产生信心,并选择宽恕聂赫留朵夫。从玛斯洛娃的生活经历中,读者也看到当时俄国社会的黑暗:上层社会极其腐败,底层百姓备受屈辱;社会缺乏公平和正义,充满欺骗和陷害。

  在西方文学中,不只是精神堕落的妓女需要救赎。即使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的索尼亚那样的“精神圣母”和“善良天使”,也要靠虔诚的信仰来救赎自我,有中国读者称她是“披着罪人外衣的天使”(雁子,《苦难中的爱情——重读<罪与罚>》)。索尼亚在继母的逼迫下卖淫养家,而她出于善良,为了养活继母和那两个可怜的小孩子,也宁愿作自我牺牲。这样的妓女何罪之有?小说实际上表现了社会的罪恶,比如贫富鸿沟、腐化堕落风气,性可以转化为商品进行交易等等。有的学者还指出:“索尼娅的性无疑反映了一种最为普及以至于自然化的男权社会的意识形态。”(庄敏,《<罪与罚>中索尼娅的性与身份问题探讨》)小说也表现了那些蹂躏、侮辱、损害,甚至诬陷索尼亚的男人们的罪恶。索尼亚所以给读者“罪人”的印象,是因为她自认为有罪,或不如说她的宗教信仰让她对自己的卖淫行为有强烈的道德犯罪感。她感到耻辱和罪孽深重。在肉体受折磨的同时,她的灵魂还受着煎熬。然而,由于有坚定的信仰,她不仅陷入污泥而不染,始终保持善良纯真的本色,居然还感化和救赎了一个杀人犯,使后者终于去自首。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也有一位陷入污泥而不染,具有高尚道德和高洁情操的妓女,那就是《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她的道德情操主要表现在不向权贵低头,不受金钱利诱,以及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她拒绝阮大铖的厚礼,称后者“趋附权奸,廉耻丧尽”。在被迫去为高官们表演歌舞时,她趁机怒斥那些权贵卖官鬻爵,结党营私,荒淫无耻。被逼嫁给一个腐败高官时,她以死相拼,血溅桃花扇。当今中国那些争相去做贪官情妇的女性,在李香君面前,实在是无地自容。

  在西方文学中,自甘堕落又没得到救赎的妓女,结果就是自我毁灭。比如,在法国作家左拉的小说《娜娜》中,女主人公娜娜为了钱什么都愿意做。在红得发紫,无数有钱男人为她着魔的时候,她看到一个年老色衰,沦落街头的老妇,并得知后者二十年前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妓女。左拉的描写让人们看到,在那个腐化堕落的社会,女人的价值被减低到只是外貌身材而已。一些上层社会的男人为娜娜一掷千金,而那些钱却是从血汗工厂里的穷苦工人那里剥削来的。结尾处,作者这样形容娜娜的尸体:“看来,她从阴沟里和无人过问的腐烂尸体上染上了毒素,毒害了一大群人,这种毒素已经升到了她的脸上,把她的脸也腐烂了。”这处描写暗示,卖淫嫖娼像病毒一样,不仅毒害当事人,还毒害整个社会。

  现代中国作家老舍的《月牙儿》中的底层妓女和曹禺的《日出》中的高级妓女,自甘堕落后也没能自赎或被救赎。她们的灵魂都遁入黑暗,万劫不复,最后的下场也都是自我毁灭。当然,这些作品对妓女还是透露出同情之心。作者极力痛斥的,主要是那些下流无耻的淫棍嫖客,以及社会的黑暗面。

  米琴为财新网专栏作者,比较文学博士,曾于美国的大学教世界文学,出版过《爱情十九谭》等中文著作。
 

(责任编辑:人人文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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