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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媚娘之胸”?

时间:2015-04-02 16:40来源:未知 作者:人人文学网 点击:
社会风俗或个人趣味的转变,不能通过国家的武断命令或颟顸管制来实现,而只能依靠公民自己的活力与意愿。因此,国家必须完全放弃对社会习俗和 国民 性格施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一切努力。这当然也包括放弃树立贞节 牌坊 ,以及剪掉武媚娘的爆乳装。 刚入2015年

谁动了“媚娘之胸”?

    社会风俗或个人趣味的转变,不能通过国家的武断命令或颟顸管制来实现,而只能依靠公民自己的活力与意愿。因此,国家必须完全放弃对社会习俗和国民性格施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一切努力。这当然也包括放弃树立贞节牌坊,以及剪掉武媚娘的爆乳装。

    刚入2015年,武则天就顶着个大头在电视上晃悠,一时风起媚娘之胸。

    平情而论,范冰冰们的爆乳装,并非恶搞历史。唐代妇女衣着,的确春意盎然。西安王家坟村出土之唐代坐熏笼妇女三彩釉陶俑,即是呼之欲出的爆乳娘造型。而在众多唐代才子的歌咏中,乳房也是重要赞美对象。譬如周濆《逢邻女》:“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束罗裙半露胸”;又如李群玉《杜丞相悰筵中赠美人》:“胸前瑞雪灯斜照,眼底桃花酒半醺”;再如施肩吾《观美人》:“漆点双眸鬓绕蝉,长留白雪占胸前”;还有方干《赠美人》:“粉胸半掩疑晴雪,醉眼斜回小样刀”……举不胜举。可见唐人确以露胸为美。

    事实上,唐代风气开放,妇女不止露胸,而且当众脱裙子。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记,长安士女游春野步,如遇有名花则藉草而坐,解其裙而四围之如幕,以作游赏,名曰“裙幄”。

    在封杀“涉嫌低俗”的戏曲、小说上面,清代发力远胜前朝,观王利器所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可知。而在打击低俗的同时,清廷又大倡贞节:史志表彰有列女传;文字宣传有女学、女教类书籍;组织机构有全节堂、保节局;实物标榜则有贞节牌坊。我在乐山犍为县见过一座清代贞节牌坊,巍峨健硕,至今仍存。文革时红卫兵试图用钢钎对付它,太结实了没搞定,后来准备上炸药,被军委会喝止。可见这贞节牌坊端的是扎实。

    据郭松义研究,有清一代,受到旌表的贞节烈妇有100万人。至于守贞多年而未能熬满年头,或年过三十不得旌表者也许还更多。顺便澄清一下,节妇、贞女、烈妇常并称,其实不同。节妇指夫死不嫁、从一而终者;贞女指为死掉的未婚夫守贞者,俗称“望门寡”;烈妇则指丈夫亡故后以死尽节者。三者守节的惨烈程度,呈递增态势。

    守节妇女之躯内,也时有火焰,然旋起旋灭。清人沈起凤《谐铎》记,有位80岁老节妇临终召集孙辈媳妇,自述守节之难:“晨风夜雨,冷壁孤灯,颇难禁受”,又曾于屏后觑貌美男子,不觉心动,几欲与其私奔,当晚梦见亡夫“趺坐帐中,首蓬面血”,从噩梦中大喊而醒,始作罢。此后,“一种儿女之情,不知销归何处,自此洗心涤虑,始为良家节妇”。同书还有“断指旌表”的故事,残忍血腥,姑不赘述。

    然女人躯内之火焰,终归无法熄灭。清人许奉恩《兰苕馆外史》记载了一则悲哀的守贞故事。商人某甲外出十年始归,与妻同房,“纵体入怀”,忽然狂叫一声,“势已阉割,不留余蒂”,死掉了。这蹊跷案件闹到官府去,妇人被怀疑因通奸而谋杀亲夫,但她挨尽酷刑也不肯招。一位商先生登场了,他看上去胸有成竹。商先生叫妇人进房,“赤体偃卧”,之后他“索猪肉少许,削作人势状,以铁钩贯其中,命接生婆将肉塞入其阴”。一会儿,“阴中果有一物力衔其肉,如鱼吞饵然。急拔出视之,其物长七寸许,竟体黄毛,四足修尾”,就像黄鼠狼。商人甲的离奇暴卒,就是拜此物所赐。

    许奉恩介绍说:“此物名守贞,亦名血鳖,孀妇暮年多有之。他如老处子、比丘尼亦间有之。大约多因旷怨郁结而成”。这最后一句才是点睛:守贞的结果,只是阴里养出一条吃人那活儿的血鳖来;而这血鳖,却是妇人被压抑的欲火之结晶。血鳖故事虽荒诞不经,但其隐含对孀妇之同情,却是真实的。

    清人青城子《志异续编》中的另一个故事,读来也觉凄凉。有位节妇,临终前从枕畔掏出数百枚铜钱,光明如镜,告诉儿媳妇,这是助她恪守贞节的吉祥物。六十多年来,每晚人静之后,她即熄灯火,以百钱散抛地上,俯身捡拾,及捡齐后,神倦力乏,再无性欲,始得就寝。

    禁欲是清代官方倡导的一面,纵欲则是民间潜行的另一面。禁欲与纵欲的对立,又悄藏男女有别之双重标准——女子多为贞节观束缚,男子却逍遥无人管。

    男子之性逍遥,首推嫖娼。清代政府是禁娼的,但主要禁官员士子嫖娼,以及逼良为娼,且实行得并不严格。雍正年间取消乐籍,常有人误认作是取缔所有妓院,其实只是取消“官办妓院”而已。嘉庆以后,禁娼的律例放得更宽松,到同光年间,干脆删去律例中治罪娼寮的条文,实际上默认了民间妓院的合法性。

    清代妓业于乾隆之后大盛,《扬州画舫录》等清人笔记对其间旖旎风情多有记载。甚至到中国来耍的日本人,也为妓业而倾倒,作《唐土名胜图》,大呼“中国可以说嫖”,认为世间风土最可玩味者,莫如中国之妓馆。

    清代妓业最盛之城市,当属南京、扬州、苏州、杭州等地,尤其“苏州妓女”,直到清末还是顶级品牌。作为首善之地的北京,其妓业也颇兴旺。时人记载:“胭脂石头胡同,家是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可见一斑。此外,广州是大半个清代中官方指定开放的惟一港口城市,妓业也很有名。不过对广州妓女的评价,毁誉不一。譬如袁枚就说广东妓女长得丑,“青唇吹火拖鞋出,难近都如鬼手馨”。但他的孙子袁翔甫在诗里却大赞粤妓,“联袂拖鞋何处去,肤圆两足白于霜”,跟爷爷大抬其杠。

    清代民间之纵欲,还可由对通奸的惩罚窥见。《大清律例》中对于一般通奸的惩罚并不严厉,“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对于“亲属相奸”则严厉多了,最高可判死刑。但有学人遍检清代刑部提本,仅因通奸而被处死刑的,只有寥寥数例。晚清法学家、曾任刑部侍郎的沈家本,论及通奸时也说:“此等事何处无之,而从无人举发”。可见民间通奸之风并不鲜见,社会对此也较宽容,罕有人举报。

    值得一提的还有春宫图。清代颇出了一些春宫图名手,诸如改琦、王式、马振等。尽管自康熙朝起,官方就禁止春宫画流通,但坊间仍暗中大卖,民间也有送女出嫁,以春宫图作为性教育用品的习俗。我曾见一清代春宫胭脂盒,上绘十二式,颠倒衣裳,其乐融融,据说就是陪嫁用品。晚清著名藏书家,编刻过房中术丛书的叶德辉,喜欢在书中藏春宫图,因为他觉得可以防止火灾。叶德辉还在书架上贴小纸条,上书“老婆不借书不借”。

质言之,清代的禁欲与纵欲,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禁欲如同河床表面的坚冰,纵欲则似坚冰之下日夜奔涌的河水;禁欲只是官样文章,多制造牺牲品,纵欲才是人间习气,也契合人性。

    进言之,无论打击纵欲或表彰禁欲,都不是国家的本分,而是权力的僭越。如冯·洪堡所言,国家的首要目标应该是保卫公民自由,而非将国家意志强加于他们身上。社会风俗或个人趣味的转变,不能通过国家的武断命令或颟顸管制来实现,而只能依靠公民自己的活力与意愿。因此,国家必须完全放弃对社会习俗和国民性格施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一切努力。这当然也包括放弃树立贞节牌坊,以及剪掉武媚娘的爆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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